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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展位注意事項: v 參展商必須保持展位設施、租用物品完好無缺,如有損毀,必須負責賠償。 v 請不要在展板、詢問臺上粘貼公司logo和其他廣告用粘貼材料。 v 參展商需要對標準展位結構進行改動、懸掛或附加,需經主場承建商許可。 v 根據消防、展館有關規定,嚴禁私自接駁、增加照明燈具;標準展位內的電源插座最大容量在500W內,不得插接照明燈具,不得使用超出容量的電器設備,不得自帶插座板串聯使用。 v 標準展位如有大功率用電設備,可按裝展位用電標準申報。 場地管理費暫定每平米RMB 30元,如有更改,按新館規定另行通知。展品進出館要用展館指定運輸商。備注:以上費用含3%普通增值稅服務發票。以上為參考,以實際簽訂展位合同為準。 |